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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专利申请、欧盟专利申请费用、联邦知识产权办理(多图)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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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专利申请、欧盟专利申请费用、联邦知识产权办理(多图):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外观专利和著作权(版权)到底哪不同!

    一、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专利:保护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具体而言外观专利保护工业产品的色彩、图案及外形设计。

    著 作 权: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与外观专利重叠的部分是主要是艺术创造品(尤其是美术作品)的图案及构思。


    二、权利内容不同


    外观专利:由财产权构成,主要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相对较为简单,

    著作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构成。其中的著作人身权部分又称著作精神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具有不可转让性的特点。著作财产权部分则主要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力、转让权、获得报酬权等,欧盟专利申请,具体而言,著作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三、获取前提不同权

    外观专利:专利法要求“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该具有明显区别”,简而言之,外观设计专利要求“的首创性”。

    著 作 权:作品完成后自动产生著作权,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四:取证途径不同

    外观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又称专利局)提出申请,通过审查后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办理手续后领证并发出《外观专利证书》。

    著 作 权:著作权自动产生,不必经过登记或审查。但获得著作权和取得著作权证书是不同的概念,如需取得著作权证书以起到确权目的,需向中国版权中心提出申请,登记后发出《作品登记证书》。

    五、保护区域不同

    外观专利:遵循地域性保护原则。中国外观专利仅在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受到保护,如需在国外受到保护,需向对应国家提出申请。相对应的,国外专利在国内也不受直接保护。

    著 作 权:著作权通常是自动产生的。作品完成后不必办理手续,就可以根据有关原则获得有关国家的著作权法保护。此外我国参加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因此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172个缔约国享受国民保护待遇。

    六、保护期限不同


    外观专利:国内外观专利自申请之日起保护十年。

    著 作 权: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五十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

    七、维持官费不同


    外观专利:需每年缴纳专利年费,分阶段递增,未缴纳年费视为放弃权利。

    著 作 权:版权登记实行自愿原则,取得作品登记证后不需要每年缴费。


    八、维权依据不同


    外观专利:受专利法保护。前文提及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其是否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以及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这些实质要件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发生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时,专利权人通常需要首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在有正面评价报告的前提下,外观专利维权力度较大。

    著 作 权:受著作权保护。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立完成的,是否独立完成有时无从分辨,相对专利容易规避。

    综上所述,外观专利和著作权有种种不同,但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两者其实可以互为补充。譬如申请专利的产品如果涉及到平面作品,申请著作权可以保护作品在各种产品及宣传渠道的创造保护,而不限于该项产品本身。而对于平面作品来说,如果应用在产品包装上时,除申请著作权外,还可以申请外观专利来取得更有力的保护。

    声明:以上图文部分源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谨以假借使用,无他意。若有不妥之处,请留言告知联系我们,感谢!

    早期公开,公开的是什么?

    目前我国专利审查有两次公开,一次叫做公布,欧盟专利申请多少钱,一次叫做公告,而我们所说的早期公开就是指的公布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公布的内容基本上是申请文件的全部信息和内容!

    为什么早期公开?

    除了刚刚讲过的历史原因,为了解决积压案件和情报及时的原因,以及出于社会公众利益的考量,有利于让社会及时了解技术的发展动态,避免重复投资,节省社会财富,加快和促进技术进步等等,早期公开也有非常多有利于申请人的优势。

    有利于技术再开发或者转让

    很多技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尚未达到可立即商业生产的状态,专利申请公开公布后,任何人都能够查询到该专利技术,如果对自己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和前景预期,就可以迅速寻找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商业化的合作开发,或者寻找领域内具有商业实力的受让人/被许可人,加快盘活技术,不仅能够弥补后续实质审查/年费的费用,还能够赢得新一轮的研发资金。

    有利于技术再开发或者转让

    很多技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尚未达到可立即商业生产的状态,专利申请公开公布后,任何人都能够查询到该专利技术,如果对自己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和前景预期,就可以迅速寻找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商业化的合作开发,或者寻找领域内具有商业实力的受让人/被许可人,加快盘活技术,不仅能够弥补后续实质审查/年费的费用,还能够赢得新一轮的研发资金。

    能够获得临时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是对已经公开公布的发明专利独有的临时保护规定。

    虽然现实生活中,终能够获得临时保护的前提是发明专利是否能够获得领证,但是先行监测技术是否被他人使用,并在公开公布后立即进行通知警告至少能够适当抑制他人借鉴使用的情况。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使早期公开的时间进一步提前。如果对自己的技术自信并且市场时机适当,请求提前公布公开能够更早进入临时保护阶段,专利赔偿跟侵权时间和盈利情况成正比,提早公开进入临时保护能够有利于获得更多的补偿


    【洞见】郑友德:美欧亚国家专利代理制度现状及发展研究


    专利制度是激励社会创新、鼓励社会成员发明创造的有效制度之一。随着国家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完善,提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的数量将会增加。本文着眼于世界发达国家的现行专利中介服务体系,通过比较研究,找准差距,看清问题,在充分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国现实,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提高我国专利中介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建立我国高效、协调的专利中介服务体系。


    1.美国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的执业资格规定

    美国专利代理的执业人员分为专利代理人(patent agent)和专利律师(patent attorney),其人数为世界之首。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11月26日,美国全国共有8130名注册专利代理人,25544名注册专利律师。[1]专利代理人是通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政策并符合注册条件,每年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个人。一个人只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而没有通过普通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则仅被称为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是除满足专利代理人的条件且已经在任何美国联邦法院或任何州的法院从业的律师。[2]

    由于专利代理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任何一个人要取得执业资格,必须通过资格考试。注册与纪律委员会负责资格考试工作。每一个报考者都必须符合下述要求:持有一个公认的技术科目的合格学位(A类);获准在指定的学术机构学习但没有取得A类中学士学位以及专业训练(B类);任何通过每州工程审查部举办的工程基础考试的人。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即50个选择题(1997年取消了文书撰写),内容涉及专利法,美国专利商标局条例,执业实践,诉讼程序及其他内容。每年考试后即公开考试内容。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后没有规定必要的和任意的研修。但是如果申请人曾担任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或商标审查的工作达4年以上,则享有资格考试豁免权。美国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律师执业前,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注册登记。

    美国专利商标局下设注册和纪律委员会(Office of Enrollment and Discipline),对注册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律师进行管理,如果出现有可能违反执业规范的行为,就要接受纪律委员会主席主持的调查,调查属实,则由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员执行相应处罚。

    2.美国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的执业范围

    作为专利律师,根据专利局的规则,可以代理由专利局受理的相关业务:到美国专利商标局做专利申请的陈述说明(不能代理商标申请);第二,撰写专利有效性和专利侵权的说明书,为申请外国专利提供建议、翻译和联络工作;第三,允许其代理由专利厅受理的行政审判业务,同时也可代理仲裁、调解业务,但是关于著作权法的业务,不具有律师资格者是不允许其代理的;第四,办理与专利许可或转让合同相关的事务。依据美国律师协会模范规则第第七款的规定,禁止一个律师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业务。并且,模范规则条第十款条进一步规定,前述规定适用于这一律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

    美国的专利代理人主要是向委托人提供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咨询;为委托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代理委托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办理专利审查和授权方面的所有手续。

    3.美国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的执业模式

    美国每个州都制定州法以规范专利律师的执业活动。所有州都允许个人执业和合伙执业,至于法人形式,有一些州则不允许。不同模式的事务所,欧盟专利申请流程,律师的人数也不同。现在多数原来的合伙制事务所都改成了有限责任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专业服务公司(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PC)等。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则是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允许律师或具有律师资格者、具有会计师等资格的律师共同经营综合法律事务所,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委托业务和诉讼代理,其数量正在逐年增加。另外,由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制,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被其他律师、企业、大学、雇佣的例子很多,现在比例大约有40%。


    (一)欧洲专利局专利代理师制度

    欧洲专利律师(European patent attorney)是由欧洲专利公约规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指通过资格考试,有权在欧洲专利局代理专利事务的执业代理人。目前,欧洲专利律师约为5840人。正在执业的专利律师的比例大约为20%,根据执业代理人协会的粗略推定,有三分之二的专业代理人在专利事务所工作,另外三分之一则受雇于公司企业。

    欧洲专利律师必须是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的公民,且已通过欧洲专利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拥有自己的经营场所或者供职单位。若要成为欧洲专利律师则须按照欧洲专利局的规定形式提交相应文件资料进行注册登记,成为欧洲专利局执业代理人协会(Institute of Professional Representatives before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的会员,其行为符合协会行为规范的要求。专利代理人协会纪律委员会和欧洲专利局纪律委员会和纪律处罚复议委员会作为执业纪律检察机构。

    欧洲专利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欧洲专利局专员任命的考试委员会主持和管理。考试涉及的法律和条约包括:欧洲专利公约(EPC)、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EPO申诉委员会的案例汇编及有关国家的法律。考试内容包括起草专利诉讼文书,诉讼答辩状和撰写异议书;法律问答。

    欧洲专利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个人如果具备理工科大学同等学历水平,并拥有相关技术,保证其掌握相应专业知识,且已完成3年的全日制培训课程,或者是在欧洲专利律师指导下进行更长时间的实践活动,又或者具备在欧洲专利局或类似机构4年以上从事审查职务的工作经历,可申请参加欧洲专利律师的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后,欧洲专利律师必须进行3年的研修。

    欧洲专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欧盟外观如何申请,仅仅限于欧洲专利申请业务,即只能向其委托人就如何保护其发明创作提出建议,根据现有技术评价一项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并撰写专利申请。原则上不允许双方代理。欧洲专利律师是否可以从事其他执业工作,诸如咨询,给出意见,谈判,许可协议的执行及类似活动,是取决于其执业活动所在地的缔约国的国内法律规定。

    对于欧洲专利律师的执业模式,欧洲专利公约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要服从每一个成员国国内法的规定。



    欧盟专利申请流程_联邦知识产权(在线咨询)_欧盟专利申请由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提供。欧盟专利申请流程_联邦知识产权(在线咨询)_欧盟专利申请是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www.usipfsz.com)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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